当前位置:首页 > 导航电子地图资质代办理 > 正文内容

宁夏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流程图及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 号)精神,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 水平,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经与自治区税务局、住建厅协商,在 未全面实现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和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 期间,先期实行人员集成。同时,为确保工作衔接有序,流程顺 畅,现将人员集成模式下企业申请办理不动产五大类登记事项的 流程图及申请材料清单予以发布,请各地参照执行。

附件: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流程图及申请材料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3日

企业办理预告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属于下列情形的,应提交的材料: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 (3)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转让合同;(4)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

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纳税申报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3.属于下列情形的,应提交的材料: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 地文件、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 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 纳凭证;

(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提交作价出资或入 股批准文件;

(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 文件。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 权籍调查成果;

5.契税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向不动产 登记机构推送)。

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房地产测绘报告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备注:建筑物区分所有的,需提交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 材料。

企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纳税申报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已经办理预告登记 的,需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4.属于下列情形的,应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 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2)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3)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 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 料;

(4)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分割或 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实 体分割或合并的,还应提交有权部门同意实体分割或合并的批准 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6)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 5.契税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推送)。 备注:对于因破产清算等原因导致不动产转移的复杂登记事项,所需核税要件材料由税务部门另行提出,权利人按要求提交 税务部门审核。

企业办理抵押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 办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 备注: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以上信息来源于宁夏自然资源厅,转载请标注清楚文章来源,若本文有侵权或违反法律法规请及时联系资质参谋管理员删除。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测绘服务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cehuifuwu.com/post/490.html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办事指南

简版入渝信息报送(含变更)办事指南一、设置依据《重庆市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34号)。二、办事步骤(一)用户注册1、企业通过“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