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内蒙古浩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结果的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规定,我厅开展了对内蒙古浩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受理审查工作。经审查,内蒙古浩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防治单位资质申请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电子证照,电子证照请登录“蒙速办”获取,证书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0471-5332394
监督电话:0471-4215910
附件:蒙速办电子证书下载操作流程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