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停止山西元维科技有限公司测绘活动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
我厅在测绘资质监督管理中发现山西元维科技有限公司测绘资质条件已不符合其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要求的测绘资质标准,我厅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单位逾期未改正至符合条件。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厅将对山西元维科技有限公司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予以公示,并于文件下发之日起停止其测绘资质所涉及的测绘活动。
特此通报。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0月24日



